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二期智能交通裝備制造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示
發布時間:
2023-08-24 17: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建設單位應當依法聽取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目前《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二期智能交通裝備制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已形成,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現將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進行公示,并征求公眾意見。
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概況
1、項目由來情況
為了滿足公司戰略發展的需要,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擬投資13.2億元在現有用地范圍內實施“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二期智能交通裝備制造項目”,對輪胎生產線進行智能化改造。
2、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二期智能交通裝備制造項目
建設單位: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地點:王泗鎮飛羊村2組公司現有用地范圍內
建設性質:改建(智能化改造項目)
投資總額:項目總投資132000萬元
建設內容和規模:本項目主要對廠區輪胎生產線中硫化、成型以及物流倉儲過程進行智能化改造,并對廠區總平面布局進行優化,本次智能化改造完成后全廠不新增生膠使用量(約16.7萬噸/a),全廠輪胎年產能保持11800萬條不變,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3、區域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根據《成都市2022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不達標區。針對年成都市大氣環境質量情況,成都市環保局組織編制了《成都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18-2027年)》。根據《成都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18-2027 年)》可知,成都市將采?。?/span>①優化城市空間布局與產業結構、②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比重、③深化工業源大氣污染防治、④推進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⑤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⑥加強揚塵污染整治、⑦全面推進其他面源污染治理、⑧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⑨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⑩加強環保能力建設等措施。到2027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穩定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
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補充評價結果表明:監測期間,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中TSP、二氧化硫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濃度限值;TVOC、氨、硫化氫均能夠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中表D.1其他污染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要求。
(2)水環境現狀:本項目受納水體為二堰河。根據《成都市2022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2022年岷江水系水質總體呈優。監測的79個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占100%,與上年相比,水質穩定達標。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I類水域標準。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補充評價結果,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I類水域標準。
(3)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噪聲監測值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對應的2類和4a類(臨近成溫邛高速的監測點位)標準限值的要求,周邊敏感保護目標噪聲監測值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限值的要求,表明評價區域聲環境質量良好。
(4)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各監測點位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要求,表明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良好。
(5)土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期間,1#~4#點位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2978-2023)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5#~6#點位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表1標準,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良好。
4、項目環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公輔設施廢水、初期雨水和辦公生活污水。本項目生產過程的蒸汽冷凝水部分經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統處理后回用至成都大邑同祺新能源有限公司(1100t/d),部分收集后進入廠區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240t/d);噴淋塔排水經廠區噴淋塔排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回用至噴淋塔;冷卻塔排水收集后進入廠區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辦公生活污水(包括本項目及成都大邑同祺新能源有限公司產生的辦公生活污水)收集后進入廠區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后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動植物油及硫化物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一級標準。其余污染物(除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動植物油及硫化物)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中“表3 現有和新建企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中直接排放相關要求后排入二堰河。初期雨水經廠區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
(2)地下水:本項目擬對廠區進行分區防滲,分別對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質污染。
(3)廢氣: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廢氣包括擠出廢氣、壓延廢氣以及硫化廢氣。經相應治理設施處理后,VOCs能夠達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51/2377-2017)表3“橡膠制品制造-輪胎企業及其他制品企業煉膠、硫化裝置”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氫能夠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
(4)噪聲:本項目產噪設備主要有冷卻塔、風機、各種機泵等,本項目通過采取相應的隔聲、減振、消聲等降噪措施后,廠界處噪聲排放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其中危險廢物全部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一般廢物主要生胎次品、廢胎、廢橡膠、不合格品(復原橡膠)、邊角廢料(橡膠)、廢包裝材料、次品簾布、廢鋼絲、橡膠雜質、辦公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隔油池浮油、廢水處理站污泥、噴淋水循環處理系統污泥,均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庫。除辦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外,其他一般廢物均交由成都泰聯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處置。
5、環境影響分析
(1)地表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建成后,廢水依托現有排放口排放,且對外環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設項目,評價等級參照間接排放,定為三級B。本項目建成后,廢水排放不會改變最終受納水體水質,最對受納水體的水環境影響較小。
(2)地下水影響分析
本項目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項目建設對當地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從地下水環境保護角度而言,項目建設可行。
(3)大氣環境影響
根據AERSCREEN估算模型計算結果,在正常工況下,項目各污染源的大氣污染物中占標率為3.29%(≥1%且<10%)。因此,根據估算模型計算結果,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二級評價。項目對大氣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經過現場踏勘及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圖可知,全廠劃定的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包絡線內,超出部分為市政道路,未涉及敏感保護目標,因此可以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環評要求: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建設居民集中居住區、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點。
綜上,本項目的建設運行從大氣環境影響的角度可以接受。
(4)聲學環境影響
項目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敏感點噪聲可以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2類標準,因此,本項目的建設對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區域聲環境功能。
(5)固體廢物影響
公司在采取處理廢棄物的同時,加強對廢棄物的統計和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物的管理。為防止廢棄物逸散、流失,采取有害廢物分類集中存放、專人負責管理等措施,廢物的存放和轉運處置貯存場所必須按照國家固體廢物貯存有關要求設置,外運處置固體廢物及廢液必須落實具體去向,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辦好轉移手續,手續完全,統計準確無誤。這些廢物管理和統計措施可以保證產生的廢物分類得到妥善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環境及人體不會造成危害。
(6)土壤環境影響
本項目所在區域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周圍農用地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表1、表2篩選值。項目對土壤的污染途徑來于生產車間、原料庫房、危險廢物暫存間等物料泄漏產生的垂直入滲和物料泄漏后因雨水沖刷導致地面漫流及廢氣產生的大氣沉降和地面漫流。項目在落實防滲、泄漏控制、控制漫流、廢氣處理及應急處置的基礎上,能夠有效避免土壤污染,不會對區域土壤造成明顯影響。通過預測可知,項目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項目建設對當地土壤環境影響可控。
(7)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所在地不涉及特殊生態敏感區和重要生態區,通過栽種部分觀賞性較強的植物并加強綠化維護等措施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同時本項目在采取嚴格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后,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后,對區域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8)環境風險分析
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項目風險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認真落實本項目環境風險管理相關要求,從環境風險的角度而言,本項目環境風險可防控。
6、主要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二期智能交通裝備制造項目位于大邑縣王泗鎮飛羊村2組公司現有用地范圍內。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當前產業政策,與當地發展規劃相符。本項目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等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行,能做到持續穩定達標排放。通過分析預測,項目環境影響可接受,環境風險可防控。項目盡可能回收和利用資源,加強管理與日常監測,能滿足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要求。項目建設單位在嚴格貫徹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影響角度而言,本項目在大邑縣王泗鎮飛羊村2組公司現有用地范圍內建設可行。
二、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主要為項目周圍的群眾或社會團體(包括:村委、企事業單位等)對建設項目環保方面的意見及要求。
三、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書信、電子郵件、填寫公眾意見表等多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公眾提交意見時,請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鼓勵采用實名方式提交意見并提供常住地址。對于公眾提交的相關個人信息,我司承諾不會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之外的用途。
四、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ce9Rw1lj8NxnSYMPtswUuw
提取碼:79mw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ce9Rw1lj8NxnSYMPtswUuw
提取碼:79mw
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按照建設單位聯系方式聯系查閱紙質報告。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文發布起的10個工作日內。
七、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四川遠星橡膠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馮工
聯系電話:028-88348000
電子郵件:yx-gsb@163.com
八、環評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唐工
電話:028-84390565
聯系地址:成都市成華區雙林路251號
電子郵件:914674116@qq.com